Piquessi

睡不着写写抖森

有人说抖森是一件艺术品,一枚未经雕琢、棱角难平的宝石。他沉醉在自己的世界里,无论你是喜欢也好讨厌也罢,他不会为外界的看法所打扰。即使如今报纸拍到他出门遛狗并称呼他为“野人”,他也不会把陈旧的牛仔裤换掉,或是应了粉丝的乞求刮刮胡子。
大学修了四年古典文学,演了戏最喜欢的也还是舞台剧,开心了就一连几天狂刷推特,想淡出公众视野就把不小心点的赞也删除掉。他唯一的坚持,就是坚持自己和保持谦卑。他真大胆呀,牵过泰勒的手,那个把男人疯狂变成自己前男友的歌手。(I love Taylor)只是因为喜欢,这个在美国并不太出名的演员顶住了众人炒作的指责,对着心爱的人敞开了怀抱。也许结局并不是那么美好,但能看得出,直至今日,被人指责抱泰勒的大腿,被泰勒抛弃的抖森仍然会认为,他做了自己应该做的事。
在那么多那么多的明星中,我得说,抖森是最real的一个演员,或者说最real的一个人。无论是舞台或者生活,他展示的总是自己最真实最鲜活的状态——这实在不该是一个明星该有的样子。
抖森始终活在粉丝的担心中“为什么他不肯换掉他那该死的老旧的衣服?为什么不肯带好那傻乎乎的帽子?为什么总会像个伦敦丐帮领头人?”其实不要用担心呀,在粉丝们看不到的地方里,在啰嗦又真切的关心之外,他一定精彩又愉悦的活着,在那自由之中,他无需担心自己的形象,只要认真的生活就好,正如他一直以来所做的那样,他一直一直都幸福着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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